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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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承揽业务提成办法》的通知

2014.12.18 来源: 浏览次数:9821

文字:

  各有关部(室)、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激励员工承揽业务的积极性,推动公司业务快速、有序、健康的发展,加快实现企业与员工共赢,特制定《关于承揽监理业务提成的办法》和《关于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管理办法》,望公司全体员工积极行动起来,承揽业务,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承揽监理业务提成的办法》
  附件2 :《关于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管理办法》

  关于承揽监理业务提成的办法
  为了广泛调动员工承揽监理业务的积极性,规范业务提成的支付范围、比例和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或相关人员)承揽监理工程,是指符合公司的业务方向和经营目标并经公司同意,通过承揽业务人员一系列工作签订了监理合同后,公司可给予承揽业务人员一定比例的业务提成。
  二、业务提成的计算基数为监理取费费率。凡是以平米取费的应折算成费率。所承揽的监理工程的监理取费费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业务提成为监理费总额的10%,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比例降低业务提成。(例如:国家规定的取费费率为2%,所承揽的工程取费费率为1%,低于国家标准取费50%,所以业务提成也要相应降低50%,业务提成比例只能是5%。)
  三、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要积极配合承揽业务人员的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四、业务提成的支出范围,是指承揽业务人员和为此工作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中间费、其他应支出的费用和自身的劳务费。
  五、业务提成的支付,以监理费的回收额进行支付。收取监理费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承揽业务人员也要积极配合。每收回一笔,扣出营业税后按业务提成比例的50%进行支付,待全部收回之后再全额付清。如发生拖欠,按拖欠的数额相应扣减业务提成。
  六、所监理的工程,如需续签合同,承揽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以促成合同的签订,所增加的监理费仍按原提成比例增加业务提成,反之则不增加业务提成。
  七、本办法由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记录台账,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兑现。
  八、本办法自2012年元月开始实施。

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2月1日



  关于承揽造价咨询业务的管理办法
  承揽业务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为了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的开展和扩大,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承揽业务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我公司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不断提高公司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年度确定的经营业务目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励员工发挥个人的优势特长承揽业务,达到“双盈”。 第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业务承揽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依据及标准
  1、(见附件1)
  2、 投资小于100万的项目另议
  第四条 项目承揽提成费用的计算及所含内容
  1、计算依据,以定案后的工程造价为基数,提成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工程承揽费用的计算标准(业务提成费)》规定执行。
  2、《工程承揽费用的计算标准(业务提成费)》规定
  ①按公司造价资质承揽业务范围要求,结合市场行情,力争达到国家收费标准;
  ②执行国家标准取费,个人提成按造价咨询收入的30%提取;
  ③未达到国家标准取费的按30%乘以相应下浮比例提取。
  ④提成费用包括业务联系等所有费用及提取金额所含的税费
  第五条 提成费用支付办法及程序
  1、公司财务部开设专门的会计核算账户,按项目核算每个工程的经营费用支出。
  2、造价部依据员工承揽业务相关内容,填写《承揽工程项目联系单》进行明确。每发生一次、办理一次,作为公司对业务承揽兑现的依据。
  3、兑现办法:①按造价咨询实际收入比例支取;
  ②按项目定案甲方结清咨询费一次支取
  ③年终兑现结论意见审批后支付。
  4、程序:财务部应根据月、季度或年终进款情况,与造价部共同核算计算业务兑现数额,并向总经理提交业务承揽费用及应提取的总费用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完毕,财务部按最终兑现结论向承揽业务员工支付承揽业务费用。
  第六条  其他
  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条 对于承揽的项目,有义务与甲方协商确定咨询费收费标准,并协助造价部鉴订合同和收取咨询费。
  第八条 实行合同评审及审批制度,防止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失和承担其他风险。
  第九条 本办法自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附件(二)承揽工程项目联系单
  

造价部
                                        2012年3月1日



   说明:1.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
   2.凡要求计算钢筋工程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2/吨,别计收费;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
        5.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6.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应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91283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内发改费字〔2004990号)执行;
        7核减额加核增额超过5%的部分,由承包方付咨询费。

  附件(二)


承揽业务工作联系单



项目名称:                                             编号:WHXMGL-ZJ-2012

承接项目
事由:            日接到                                           工程
造价业务承揽事宜。工作内容如下:
□ 工程概算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         □ 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制
□ 工程结算审查   □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 竣工决算编制   □跟踪审计                □ 其他
拟谈收费标准: 基本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   ‰计取   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
 效益收费按核减额+核增额的     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    %        %计取  
外地项目是否包括住宿费用:   □是     □否
提成计取按30%×   %=     业务联系人签字:            %         
请领导批示:是否同意                □同意        □不同意
                                               签字签字: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    期:                               
专业名称: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装饰装潢   □其他(                 )
要求造价人员专业:   人
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配备人员:
进场时间要求:                           

联系方式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三里营路富丽城B区万和项管

电话:高瑞军18647847117 荀宏华18248367888

网址:www.whj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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